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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M IV ?它的全名是「 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而IV是代表了第四版。而這次「心理疾病研討會」所發的手冊只是DSM IV的一部份,那是為了精神疾病工作者在工作上方便使用而從DSM IV中結錄出的「快速參考的診斷準則」Quick Reference to the Diagnostic Criteria(以下簡稱手冊),它在設計上是給已受過完精神疾病完整訓練者,在診斷患者上的一種工具。
IV就知道,這本手冊已經修訂了四個版本,所以說它是一本暢銷書嗎?那可不見得,只是因為它在工作上被需要。由於精神疾病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而在西方從遠古時代將之視為鬼神附身、撒旦誘引…而將之視為「患者」予以治療及人性對待是在18世紀,而到了19世紀才有了所謂「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的觀點,認為身體會生病而心理也一樣會生病。於是出現了許多在電視、電影上耳熟能詳的但不見得知道那是什麼的名詞如「精神分裂」、「多重人格」、「歇斯底里」…等等,這樣的觀念很好,然而出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從喉嚨紅腫、發燒…等生理症狀可以來判定某人生了什麼病,所以有沒有可能也從患者的各種表現上來判定他是否患了某種精神疾病,於是很多精神疾患工作者合力將相關治療機構的診斷資料給它搜集起來,並起了一個會,然後決定會頭是誰一期多少錢,當然不是,而是在會議中決定了各項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於是有了第一本的DSM。有趣的是據說如果你去比較第一版及第四版,你很難相信那會是同一本書,可知精神疾病的定義是那樣的不確定及不容易。接下來我們來看看DSM IV有什麼特色:
16類(手冊p57-284)及可能為關注焦點的其他狀況(如親子、虐待…等),詳見手冊DSM IV分類表(p9-45):
以上有這麼多的疾患,那要如何來評定呢,手冊中每一項疾患都有不同數目的診斷標準 (A,B,C…..)而有的診斷標準下又分許多的小項…等有的會註明在該項診斷標準下的5小項必有2個以上且持續多少時間以上才符合該診斷標準 ),而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滿足了每一項診斷標準(A,B,C…..)才能下診斷,想成為一名精神病患不是那麼容易的,是十分嚴格的。不要像我,還記得第一次翻DSM IV,怎麼隨便翻翻這個我也有、那條我也有,最後居然發現,整本書就好像我的日記,然後好幾天睡不著,那就十分傷腦筋了。
DSMIV在學校是開成一門一學期的「臨床心理診斷」的課,要求之前必需修過「性格心理學」,所以並不是那麼的容易上手,而在下診斷的資格上則有更嚴格的要求,所以大家可以輕鬆的翻閱,對各類精神疾患的多樣性有一些概念,增加一些敏感度,都是很好的。 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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